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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當前位置

    江蘇省新聞出版學校部門、系(部)工作職責

    2019-10-28 16:15:16??閱讀數:??
     
    名   稱 工作職責
     
     
     
     
     
     
     
     
     
     
    黨委辦公室
    1.負責處理學校黨務方面的日常工作。
    2.負責黨委系統對外聯絡、接待黨委系統來人來訪工作。
    3.負責黨委公文的處理及規范性文件的審查。
    4.負責黨委決策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5.負責學校意識形態工作。
    6.負責黨委系統重大活動的統籌與組織。
    7.負責黨委系統重要講話稿和工作總結等文稿起草工作。
    8.組織安排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
    9.負責學校黨委印章管理。
    10.負責學校政治安全穩定工作。
    11.負責黨務公開工作。
    12.負責黨委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13.負責組織黨委重要工作專題調查研究。
    14.負責學校黨的建設工作。
    15.負責制訂基層黨組織的目標管理工作方案并實施考評。
    16.負責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發展工作。
    17.負責黨員日常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工作。
    18.統籌全校師生政治理論學習和思想政治工作。
    19.負責黨風廉政建設、紀律建設和組織協調反腐敗工作。
    20.負責干部述職述廉工作。
    21.負責學校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及重要活動的組織安排和檢查督辦。
    22.負責黨委會決定事項的督辦。
    23.負責調查處理違紀案件及上級部門或校外有關單位查案的協助配合工作。
    24.負責對違紀黨員、干部進行教育和處理。
    25.負責受理對違反黨紀的舉報和對黨紀處分不服的申訴。
    26.開展對學校重要崗位人、財、物的監督檢查工作。
    27.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28.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校長辦公室
    1.負責處理學校行政方面的日常工作。
    2.負責行政系統對外聯絡工作。
    3.負責行政公文的處理及規范性文件的審查。
    4.負責行政方面決策性會議的會務工作。
    5.負責行政系統重大活動的統籌與組織。
    6.負責行政系統重要講話稿和學校工作總結等文稿起草工作。
    7.負責學校校歷安排、行政印章管理。
    8.負責接待行政系統來人、來訪工作。
    9.負責學校合同、協議等核對蓋章、留底保管工作。
    10.負責代表學校簽訂非經營、服務類合同、協議。
    11.負責學校機要保密和信息公開工作。
    12.負責校長辦公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13.負責對學校全局性行政工作開展專題調查研究。
    14.負責全校公務接待、人員加班用餐的安排工作。
    15.負責學校報刊征訂工作。
    16.負責公車使用與管理工作。
    17.負責全校社會考試考務工作。
    18.負責全校試卷等大型文本印制工作。
    19.負責學校年度報告編制工作。
    20.負責全校性信息統計、上報工作。
    21.負責全校各類檔案的歸檔、分類、立卷、安全工作。
    22.負責檔案的接收、鑒定、統計、保管和利用工作。
    23.負責校友方面工作。
    24.負責離退休人員工作。
    25.負責對接相關行業協會。
    26.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
    27.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組宣(人事)處
    1.負責全校師德建設工作。
    2.負責對內、對外宣傳,統籌新聞宣傳輿論引導工作。
    3.負責學校精神文明、校園文化、書香校園建設工作。
    4.負責校內媒體、宣傳輿論設施、載體建設與管理工作。
    5.負責學校新聞網頁、櫥窗等載體內容建設與維護工作。
    6.負責學校輿情工作。
    7.組織安排重要節慶和重大活動的宣傳輿論氛圍營造工作。
    8.負責學校榮譽稱號的申報與管理工作。
    9.負責學校黨員干部教育培訓工作。
    10.負責中層干部的選拔使用及日常管理工作。
    11.負責制訂學校人事管理政策、文件。
    12.負責教職工定編定崗、招聘聘任、考核獎懲、校內調動、離職退休、人事信息維護等管理工作。
    13.負責管理人員職級認定、晉級聘任工作。
    14.負責師資隊伍(學生工作隊伍)人才規劃制訂,人才引進、聘任、考核及各類人才選拔工作。
    15.負責專業技術職務崗位設置、評審聘任和工勤人員技術等級評聘工作。
    16.負責教職工的勞動工資工作。
    17.負責全校勞動紀律的管理與督查工作。
    18.負責教職工社會保險、福利管理等工作。
    19.負責事業編制外人員管理及人事代理等社會服務工作。
    20.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21.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教務處
    1.負責全校人才培養模式和人才培養方案的制定工作。
    2.負責審定系(部)制訂的人才培養方案并監督實施。
    3.負責統籌規劃全校專業群、專業建設工作。
    4.負責對系(部)教學工作指導、檢查和監督。
    5.負責全校教學開設課程、課程標準的審定以及授課教師資格審核等工作。
    6.負責全校教材審定、購買、發放和結算工作。
    7.負責統籌、組織期中期末考試、學生補考、學業水平測試、技能測試等工作。
    8.負責學籍管理中成績管理工作。
    9.負責學校校企合作工作。
    10.參與指導各專業實訓室的建立工作。
    11.負責學校實訓、頂崗實習、實習等實踐性教學統籌安排與指導工作。
    12.負責組織全校學生、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專業技能、基礎學科的比賽。
    13.負責名師工作室培育、建設工作。
    14.開發校級精品課程、校本教材。
    15.協助招生就業辦公室審核年度招生專業方案。
    16.負責建設滿足學校教學、科研需要的文獻信息資源。
    17.負責為教學、科研和人才培養提供專業化文獻信息服務。
    18.負責圖書館、文獻信息等信息化建設工作。
    19.負責做好讀者日常服務工作。
    20.協助宣教(人事)處書香校園建設工作。
    21.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和教學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教育教學檔案。
    22.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科研督導室
    1.為學校教育發展規劃、專業建設、課程建設、教學改革和教學管理等重大事項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
    2.負責教師發展及教師培訓、進修等工作。
    3.負責評估系(部)教學質量、專業建設等工作。
    4.負責教學質量診斷與改進工作。
    5.負責學校教風建設工作。
    6.負責組織各級教學比賽活動。
    7.負責教師教學業績評價和考核工作。
    8.負責全校教育科研的規劃、組織和協調工作。
    9.組織各級各類課題的申報、立項、結項、成果評審和推廣工作。
    10.負責在研課題的全程管理工作。
    11.組織學術交流活動。
    12.負責考核教師科研工作。
    13.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教學督導、教學科研檔案。
    14.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學工處(團委)
    1.負責學生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教育工作。
    2.負責學生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3.負責教室日常使用與管理工作。
    4.負責學生學風建設工作。
    5.負責“文明風采”組織與實施工作。
    6.負責學生獎(助)學金、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困難學生補助、省市級先進班集體等的申報工作。
    7.負責學生違紀處分與申訴處理工作。
    8.負責班主任隊伍建設與管理工作。
    9.負責學校運動會的組織與實施工作。
    10.負責全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與咨詢工作。
    11.負責學生國防教育、軍訓、參軍工作。
    12.負責學生檔案管理工作。
    13.負責團員青年的思想引領工作。
    14.負責共青團組織的建設工作。
    15.負責全校性校園文化活動的組織與實施。
    16.協助組宣(人事)處建設書香校園。
    17.負責學生學業發展與指導工作。
    18.負責學生職業生涯教育工作。
    19.負責指導、組織與協調學生創新創業工作。
    20.負責指導學生會等學生組織開展工作。
    21.負責學生志愿服務活動的指導、組織與協調工作。
    22.負責指導學生社團開展工作。 
    23.負責學籍日常管理、畢業審核和畢業證書發放工作。
    24.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學生教育與管理檔案。
    25.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招生就業辦公室
    1.負責制定學校招生政策、制度和相關規定。
    2.根據學校規定,編制并報送年度專業招生計劃。
    3.編制招生簡章和宣傳材料,組織開展招生宣傳工作。
    4.組織實施新生錄取工作,負責協調和處理錄取工作中的相關問題。
    5.協助各職能部門做好新生入校報到工作。
    6.負責對錄取的新生進行入學資格復查、新生信息上報工作。協同有關部門處理好新生入學后的有關遺留問題。
    7.做好招生工作的總結、研究和改革創新工作。
    8.負責制定學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意見、實施細則并組織落實。
    9.負責學籍管理中的學籍注冊、信息上報工作。
    10.按照上級主管部門要求,及時上報應屆畢業生信息,做好生源審核工作。
    11.對接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做好畢業生畢業證書申領、制作工作。
    12.協助學生工作處做好學生職業生涯教育工作。
    13.負責就業指導服務,協調用人單位和畢業生之間的雙向選擇工作。
    14.負責畢業生檔案、就業協議書和派遣證的寄發工作。
    15.負責畢業生跟蹤調查工作。
    16.負責牽頭學校國際合作工作。
    17.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18.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實訓處
    1.負責學校各專業實訓(驗)室、計算機教室的協助建設、日常管理與維護工作。
    2.負責全校教育教學場所多媒體等教學設施的建設與維護工作。
    3.負責智慧校園的建設和管理工作。
    4.負責學校網絡建設與運行、數據信息與管理工作。
    5.負責校園信息化的安全、保密工作。
    6.協助相關部門、系(部),做好全校學生、教師參加各級各類專業技能比賽。
    7.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8.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培訓處
    1.承擔全省行業內相關工種的職業技能培訓及鑒定工作。 
    2.負責學生相關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實施工作。
    3.負責北京印刷學院江蘇函授站的教學與管理工作。 
    4.負責學校非學歷教育培訓的項目審批、組織教學、過程監管、質量評價、證書管理等工作。
    5.負責專接本組織、實施與管理工作。
    6.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7.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審計)處
    1.負責學校年度財務預算的編制、執行工作。
    2.負責學校年終財務決算工作。
    3.負責多渠道籌集資金及資金調度工作。
    4.負責各類經費的分配、增減、結轉及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學校各類經營、服務承包合同中規定應交學校各項費用的監督工作。
    6.負責會計信息的統計及編制財務分析報告工作。
    7.負責指導、監督國家財政、物價和稅收政策的執行。
    8.負責學校各類收費標準的論證、報批工作。
    9.負責對學校各類專項資金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10.負責對與學校各項資金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及其經濟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11.負責對全校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進行過程跟蹤審計,并對全校的基本建設投資項目、維修改造、裝飾項目進行竣工結算審計,進行建設項目已竣工財務決算審計。
    12.接受委托并組織實施對領導干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
    13.負責對校內違反國家財經法紀的行為進行專案審計。
    14.針對上級及學校關注的重點領域或事項,組織實施專項審計或專項審計調查。
    15.負責對學校國有資產的管理及使用效益進行審計監督。
    16.負責學校資產信息化平臺建設與日常維護工作。
    17.負責學校固定資產新增、清查、調拔、劃轉、報廢的臺賬登記與核批管理工作,定期與總務處進行賬目核對。
    18.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財務檔案。
    19.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總務(資產管理)處
    1.負責統籌全校師生教學科研、生產生活的服務保障和管理工作。
    2.負責保持校園環境的清潔衛生與綠化養護工作。
    3.代表學校簽訂、實施各類經營、服務承包合同,及時做好合同編號、登記、掃描、存檔等工作。
    4.負責根據合同收取經營、服務承包單位應交學校的各項費用工作。
    5.負責對學校經營、服務承包單位的管理與監督工作。
    6.負責制訂學校大中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7.為學校決定提供依據,定期遴選貨物、服務及修繕工程類等非招標項目的長期合作單位。
    8.負責學校水、電、氣等維修、改造工程的計劃、預算、立項、招標、質量檢查、監督等工作。
    9.負責基本建設擬建項目的論證、立項及報批工作。
    10.負責學?;窘ㄔO項目的預算、決算編制工作。
    11.負責學?;窘ㄔO項目的施工組織及質量、進度、安全控制工作。
    12.負責學?;窘ㄔO項目的材料設備采購和監管工作。
    13.負責學?;窘ㄔO項目的驗收、建設資料的歸檔工作。
    14.負責學校公有房地產權屬證的登記及統一調配與管理工作。
    15.辦理、審核和審批學校國有資產配置、處置、出租、出借和對外投資等事項的報批手續。
    16.負責學校固定資產的日常管理工作,定期與財務處進行賬目核對。
    17.負責對報廢資產完成上報審批或備案工作,并按規定組織報廢資產處置工作。
    18.負責貨物服務采購項目實施過程中的招標、簽約、項目驗收和結算等工作。做好設備、家具等貨物類資產驗收、登記、調配、變更、處置等日常管理工作。
    19.根據學校批準的采購計劃,與相關部門溝通,負責學校貨物、服務及修繕工程類等非招標項目的采購服務工作。
    20.負責學校招投標項目的落實工作,規范實施招投標全過程的文件審核、公告發布、資格審核、答復疑問、篩選專家、開標評標、公示質疑、中標通知、材料歸檔等工作。
    21.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22.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保衛處
    1.負責對師生員工進行法制、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政治穩定和治安保衛工作的宣傳教育。
    2.總體負責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安全的管理工作,保證學校的穩定和安全。
    3.負責地方公安等部門與學校的安全共建工作,加強對物業公司安全保衛方面的監管。
    4.防范、處置各種不安定事端和突發事件;協助國家安全機關、公安機關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
    5.及時調解處理學校內部治安糾紛,維護校內公共場所的治安秩序,依據有關規定對擾亂校園秩序的人員進行處置。
    6.負責安全技術(監控探頭等)設施、設備的建設、維護工作,防止盜竊、破壞和治安事故的發生。
    7.負責對校內各部門、單位安全的指導、督查工作。
    8.負責校園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安全檢查,整改火險隱患,維護和保養消防設施等日常工作。
    9.負責師生員工的消防培訓、消防演練等常規工作。
    10.負責校內綜合治理組織及周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的參與工作。
    11.加強校園治安巡邏、門衛管理,做好流動人員登記、管理工作。
    12.負責身份證辦理、戶口申報、集體戶口管理等工作。
    13.負責校內大型活動保衛和外來務工人員的安全監督工作。 
    14.負責安排中層干部值班、值班室管理、值班記錄反饋工作。
    15.負責本部門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檔案。
    16.負責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工會(教代會)
    1.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
    2.負責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和工會會員代表大會的組織召開及日常工作。
    3.履行工會的教育職能,促進教職工隊伍建設。
    4.依法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
    5.組織開展教職工文體活動。
    6.負責教職工慰問、集體福利工作。
    7.關心困難教職工。
    8.負責工會(教代會)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
    9. 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系   科
    1.負責編制修訂、組織實施系事業發展規劃及專項規劃。
    2.負責專業設置與調整、專業群與專業建設工作。
    3.制定系專業人才培養方案、課程標準。
    4.負責編制本系課表,組織實施教學計劃。
    5.實施本系所轄專業面向外系開設課程的教學工作。
    6.負責本系優秀課程、精品課程的建設工作。
    7.按有關規定,負責本系教師的調、停、補課。
    8.負責對任課教師尤其是新開課教師進行資格審核。
    9.牽頭負責校內實訓室建設,校企合作、校外實訓、實習基地建設工作。
    10.負責實訓、頂崗實習、實習等實踐性教學的組織、管理工作。
    11.配合教務處做好學業水平測試的各項教學工作。
    12.負責業務指導本系學生參加各級各類專業技能、創新創業比賽。
    13.負責學生相關工種職業技能鑒定的業務指導與培訓工作。
    14.協助學工處開展職業生涯教育。
    15.負責開展本系教學督導、質量監控和教學質量評估工作。
    16.負責本系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17.負責本系教材建設規劃的制定及實施工作。
    18.負責專業教材選用和推薦工作。
    19.負責本系教科研工作。
    20.協助教務處、學工處、招生辦做好本系學生招生、學籍管理、檔案管理和學生畢業初審工作。
    21.負責本系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和教學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教育教學檔案。
    22.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基礎教學部
    1.根據學校發展規劃,制訂基礎教學部學科建設與發展規劃。
    2.負責全校思政、語文、數學、英語、體育、心理健康等公共基礎課教學工作。
    3.負責編制和修訂公共基礎課的教學計劃和課程標準。
    4.按照學校人才培養目標規格的要求,及時調整本部開設的各類課程結構和體系。
    5.協助各系編制課表,組織實施公共基礎課教學計劃。
    6.按有關規定,負責基礎教學部教師的調、停、補課。
    7.負責對任課教師尤其是新開課教師進行資格審核。
    8.負責開展基礎教學部教學督導、質量監控和教學質量評估工作。
    9.負責基礎教學部優秀課程、精品課程建設工作。
    10.負責基礎教學部教材建設規劃及實施工作。
    11.負責基礎學科教材選用和推薦工作。
    12.負責全校學生體質測試工作。
    13.負責組織、實施全校學生參加各種級別的基礎學科的競賽活動。
    14.協助系、部門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文化文體、專業技能、創新創業比賽。
    15.協助各系做好實訓、頂崗實習、實習等實踐性教學工作。
    16.配合教務處做好學業水平測試的教學工作。
    17.負責基礎教學部師資隊伍建設工作。
    18.負責基礎教學部教科研工作。
    19.負責基礎教學部檔案收集、整理、編目、立卷管理工作,為學校檔案室提供綜合和教學檔案目錄,為各類檢查評估提供完整規范教育教學檔案。
    20.完成上級部門和學校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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